新药品规范六一实施 没有执业药师药店或被淘汰
发布时间:2013.03.18 来源: 查看次数:
6月1日,新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简称GSP)将正式实施。新《规范》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,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。然而现在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缺少执业药师。届时如果还没有配备执业药师,济宁部分药品零售、批发企业面临出局。
“药店内如果没有执业药师,百姓用药会存在安全隐患。”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张士宴介绍,新版的GSP实施后,济宁药品流通行业或许面临洗牌,一些没有配备执业药师、规模较小、经营不规范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将面临被淘汰。
新《规范》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,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,负责处方审核,指导合理用药。
“新规的实施,对医药市场相对活跃的济宁无疑会产生不小的影响。连锁经营药店要具备2名执业药师,而开办单体药店,法人或负责人要具备执业药师资格,这样一些技术、管理跟不上的零售药店将被淘汰,对于大型的连锁经营药店来说,将会有更多机遇增设门店。”张士宴说。
记者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目前济宁的零售药店约有1900家,其中连锁经营企业24家,门店约450家,单体药店约1450家。药品批发企业约有49家。“目前连锁药店主要集中在城区,管理比较规范,在县区分别较多的单体药店,未来发展也将向连锁企业集中。预计将有三成药品零售、批发企业被淘汰。”
“新规的实施,是对整个药品零售行业进行结构性的调整,如果说以前的竞争是资金的竞争,那么今后将是专业人才的竞争。对于那些没有质量控制概念的单体药店,注定要被淘汰。未来将更多是专业人员自己开办药店,更有利于药品的质量安全。”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吴琼说,从短期看,新规的实施将导致单体药店和批发企业数量的下降,但长远来说,零售药店的数量还是要增加的。对批发企业而言,最大的投入在信息化系统和仓库条件的硬件投入,而对于零售药店而言,最大的影响将是执业药师的制约,未来要加大管理和人才的投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