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法令或将使保健品失去法律地位
发布时间:2008.11.06 来源: 查看次数:
“我是谁?”一个哲学终极命题正成为当下国内数千家保健食品企业的集体困惑。
今年4月,随着《食品安全法(草案)》(下称草案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这部在食品安全面临新形势下起草的食品大法进入最后的立法进程。然而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保健食品却未能在《草案》中有所体现。
这样的变化令国内众多保健食品企业感到不安。原因在于,《食品安全法》一经颁布实施,将取代1995年颁布的《食品卫生法》。如若前者缺失应有的规范及要求,则意味着保健食品或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。
近5个月来,焦虑在保健食品业内蔓延。安利、完美等百余家保健食品企业或单独或联合上书国务院及全国人大,希望给予保健食品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。
9月3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SFDA)对外公布“三定”方案。对于媒体颇为关心的保健食品管理去向问题,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明确表示,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审批职责不会出现空缺。对政府此番表态的深意,业界各有体会,但他们认为,关于保健食品身份的追问最终仍有待于在立法中寻求解答。
担忧
据不完全统计,作为全球最大的保健食品生产、消费市场,我国至少有1000亿元的保健食品市场,1500余家企业。至2007年底,我国共批准保健食品8900多个,销售额占整个食品市场份额的3%。
当这样一个庞大产业遭遇政策变故时,悲观的情绪在所难免。“企业主要是担忧政策变动可能对保健食品企业生存状态带来冲击。”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如是向记者描述。
众所周知,保健食品现有生态植根于现行的《食品卫生法》。在这部1995年颁布实施的法律中,专列3条对保健食品予以规范和要求。当前出台的多部保健食品法规皆构建于其上。过去10余年,整个保健食品行业就是在这样的法制环境下逐渐确立秩序。
因而,若在即将取而代之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中失去法律“名分”,就意味着现行保健食品相关管理法规将于法无据,整个行业也将随之陷入无法可依的局面。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周丽娟不无忧虑地对记者说,“这有可能导致行业10多年辛苦建立起的秩序推倒重来,无异于给仍有待规范的产业雪上加霜。”
这种局面引发的现实问题是多层次的。
广东省保健协会秘书长张咏指出,这意味着保健食品可能要与普通食品一起竞争。而保健食品在研发和批文上投入的成本比普通食品要大得多。此外,保健食品将不能再进入药店渠道,只能在商超售卖,销售收入也会受到影响。
安利(中国)日用品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许洪民则表示,现行的规定中有专门用于保健食品的名单,其中包括人参等非食物添加剂。如果未来保健食品转而用普通食品的规定来管理,那么企业将有许多产品不能再生产。
更为实际的是,目前保健食品的批号有近万个,企业为此投入不薄,如果将保健食品归于普通食品,这些批号可能都将作废,对企业而言将是不小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