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分类:内科;咳嗽类药
标准来源:部标十四册
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咳特灵胶囊
汉语拼音:Keteling Jiaonang
剂型:胶囊剂
【成份】小叶榕干浸膏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;味微苦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功能主治】止咳,祛痰,平喘。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1粒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
【禁忌】孕妇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有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。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5.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6.本品不宜长期服用,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规格】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,马来酸氯苯那敏1.4mg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塑料瓶包装,48粒/30粒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海南天涯制药有限公司、福建延年药业有限公司、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、福州屏山制药厂、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、吉林省镇赉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、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西南昌制药有限公司、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、浙江永宁制药厂、湖南白云国泰药业有限公司、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、湖南省耒阳市康寿制药厂、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、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、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、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